想請問[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中的一些問題(...b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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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用人單位進用失業者應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 推介資格:1. 經濟型計畫以非自願性失業者及中高齡失業者為優先。 2. 社會型計畫以弱勢族群為限,並以辦理求職登記日前連續失業達三個月以上者為優先。 3. 以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本部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業者為優先。 若一般30歲出頭,因公司因素無法開據非自願離職文件者,想參加多元就業案者,是屬於第三點嗎?是符合經濟型或社會型,或者兩者皆可參加,已失業半年,未請領失業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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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9/25 下午 03:2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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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2/9/25 下午 03:2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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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關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參加資格及推介次序如下:社會型:以弱勢群、辦理求職登記滿五個月仍未就業或其他經指定之對象為限,並以辦理求職登記日前連續失業達三個月以上者為優先。經濟型:以非自願性失業者、中高齡失業者及辦理求職登記日前連續失業達三個月以上者為優先推介。故有關您所說30歲想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可至本中心轄區之就業服務站辦理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求職登記,或仍有相關問題亦歡迎電洽各中心: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 02- 22983060/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 03-3333005/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 04-23500586/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06-2371218/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07-23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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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2010/8/11 上午 08: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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